男学生涉黄大仙示威管有雷射笔 判监半年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男学生涉黄大仙示威管有雷射笔 判监半年

一名21岁男学生前年10月在黄大仙的示威,被警员截获在身上管有1支雷射笔,早前被裁定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名成立,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判监6个月。

裁判官梁嘉琪判刑时引述被告的劳教报告指,被告叶志豪有吸食大麻习惯,不建议他入劳教中心,考虑到案发时天桥上有约千名示威者聚集,涉及汽油弹、杂物堵路、掟砖及照射雷射笔等状况,被告管有的雷射笔可对皮肤造成伤害及引致火警,须判监收阻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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