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等7人承認前年10月煽惑或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前年10月20日九龍區遊行,7名反對派人士涉及的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早上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4名被告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及何俊仁,承認1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除何俊仁外,其餘6名被告,包括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黃浩銘、楊森和吳文遠,同時被控1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他們都承認控罪;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於法庭存檔。
前年10月20日九龍區遊行,7名反對派人士涉及的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早上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4名被告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及何俊仁,承認1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除何俊仁外,其餘6名被告,包括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黃浩銘、楊森和吳文遠,同時被控1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他們都承認控罪;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於法庭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