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未有表決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全國人大常委會未有表決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今早在北京閉幕,新華社報道,會議表決通過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個人信息保護法、監察官法、法律援助法、醫師法、新修訂的兵役法等法案和決定,但未有提及表決增加港澳《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今次常委會會議有審議增加港澳《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但委員長會議決定暫時不表決,會繼續對有關問題進行研究。他相信,做法能令《反外國制裁法》更有效果。

人大常委會今年6月通過《反外國制裁法》,法例列明,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執行、不配合實施反制措施的,會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部分金融界憂慮,若果在港外資銀行執行外國制裁令,會違反《反外國制裁法》。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考慮到本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有很多外資銀行在港營運,本地立法條文和細節有一定調較空間,並可保留彈性,相信政府會釐清執行細節,可減低業界面對的不確性。

湯家驊認爲,本届立法會剩下兩個多月任期,要完成《反外國制裁法》立法有困難,暫時亦看不到有逼切性,要用特殊程序處理,如果下個會期開展工作,相信會有足夠時間諮詢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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