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及領導魚蛋革命4周年示威暴動 22歲青年判囚3年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參與及領導魚蛋革命4周年示威暴動 22歲青年判囚3年

一名男子承認去年1月26日,在旺角參與魚蛋革命4周年的暴動及非法集結,於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

被告為22歲的黎嘉豪,他由囚車押送到法院應訊,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月26日旺角警民衝突中,他與約30名示威者在砵蘭街及亞皆老街交界與警方對峙,被告又與其他人用椰子扔警員,他承認非法集結及暴動罪。

法官姚勳智判刑表示,就暴動控罪,被告是領導角色,判刑必須具阻嚇性,考慮被告坦白認罪,判處3年監禁。至於非法集結罪,被告同樣有領導角色,判囚20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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