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悼刺警疑兇案 4學生全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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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涉及早前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悼念七一刺警案疑犯議案的港大學生,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宣揚恐怖主義罪,其中19歲被告容頌禧早前已獲准保釋,其餘3名被告,包括19歲的張敬生、20歲的郭永皓及18歲的杜林丞亨,今日向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保釋,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聽完陳詞後,決定批准3人保釋外出,稍後會書面交代理據。
法官批出的擔保條件,包括3名被告須各以5萬元現金擔保,另加5萬元家人現金或人事擔保。3人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遵守宵禁令,每星期要到警署報到,不得接受訪問,不得居住在港大宿舍或參與任何學生會組織,不得發布或轉載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不得接觸外國政府官員、各級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任何對抗港府及中國的活動,以及不得作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