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行为刑事罪行刊宪今日起生效
将“起底”行为刑事化的《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今日刊宪生效,包括将“起底”行为订为刑事罪行、赋权私隐专员就“起底”及相关罪行进行刑事调查及检控,以及赋予私隐专员法定权力要求停止披露“起底”讯息。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欢迎《修订条例》正式生效,表示近年个人资料被“武器化”,“起底”情况猖獗。在《修订条例》下,市民在网上或社交平台发布或转载任何看来是“起底”的讯息前,都要三思;“起底”属刑事罪行,切勿以身试法。
根据《修订条例》,任何人未经资料当事人同意而披露他的个人资料,并有意图或罔顾是否会导致当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伤害,例如滋扰、骚扰、缠扰、威胁或恐吓,或对当事人或其家人造成身体、心理伤害或财产受损,便可构成“起底”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