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7成員涉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案 轉區院本月18日審理
組織「光城者」7名成員,被控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各人暫時毋須答辯,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排期到本月18日到區域法院提訊,全部被告須繼續還押,其中一名16歲被告申請保釋但被拒絕,其餘6人就放棄申請保釋。
7名被告分別為20歲任職倉務員的蔡永傑、25歲任職售貨員的陳右津、18歲女學生郭文希,以及4名只有15至16歲的未成年學生。光城者被指涉嫌策劃恐怖活動,警方今年7月在尖沙咀一間賓館,檢獲懷疑製造土製炸彈的材料,多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