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參與前年旺角及太子站暴動罪成 判囚40個月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男子參與前年旺角及太子站暴動罪成 判囚40個月

前年8月31日港鐵旺角站及太子站內發生暴動,有示威者破壞車站設施,其中一名22歲男學生於案發後3個月被捕。他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暴動罪,被判監禁40個月,至於其餘1項刑事毀壞、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則獲准存檔法庭處理。

被告溫嘉霖承認前年8月31日,在旺角及太子港鐵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站內部分設施被毀壞,包括控制室及閘機等,港鐵事後報稱兩站損失共約109萬元。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說,明白被告有理想,亦有好多人關心,叮囑被告服刑期間好好反省,將來回饋社會。辯方求情時說被告醉心戲劇,輾轉考入心儀的演藝學院,現時暫准休學,又自責犯案令父母憂心,知道自己行為好錯,希望服刑後重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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