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非法招致选举开支罪成候判 同案两被告判守行为一年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戴耀廷非法招致选举开支罪成候判 同案两被告判守行为一年

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在2016年立法会选举中,连同两名案中被告,并不夫候选人,却透过“鸡蛋同盟有限公司”在《明报》及《苹果日报》刊登6个广告,招致选举开支超过25.3万元。因初选案还柙的戴耀廷由囚车押送到法院,于代表律师陪同下,在区域法院承认全部4项“在选举中作出招致选举开支的非法行为”罪,案件押后至下月24日再讯。

同案两名被告,“鸡蛋同盟”董事、55岁的叶剑青,和50岁石守正,早前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改以每人4万元签保守行为处理。

辩方律师在庭上指,“雷动计划”有别于种票,并非欺诈手法,只要求选民投票给他们支持的党派,而且广受公众讨论,形容是在具透明度下进行。辩方又指,控方在事发后5年才起诉,希望法官量刑时,考虑案件的延误。

控方解释,政府在2018年完成讨论并发表就豁免选举开支的报告,廉署要等待报告内容,才决定检控与否,又指在公开平台蒐证需时,案件非单单针对广告开支,而是涉及整个选举策略,案件规模庞大、具有严重性。法官其后要求控方交代详细陈词,解释检控有否延误,又称控方并无提及策略性投票有问题,不认为检控有政治意味。

当年戴耀廷提出的“雷动计划”招募选民根据计划提供的建议投票,目标是争取非建制派于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取得达半议席。当年“雷动计划”表示,会将当时港大民意研究计划的滚动民调数据,纳入作为推动选民策略性投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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