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勇指國安法實施效果明顯 香港已扭轉亂局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勇,以「全國人大《528決定》」為主題,《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上發表演講,他圍繞國安決定分享了三點體會。
張勇表示,第一點體會是國安決定是從國家層面構建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是中央針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存在的制度缺失,和國家安全面臨現實的嚴峻形勢,而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亦是從國家層面,對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作出頂層設計。
第二點體會是,國安決定是全面系統構建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效果明顯,一舉扭轉了亂局。張勇指國安決定結構完整,內涵豐富,既有原則要求,也有制度規定,既有中央責任,也有地方義務。國安決定亦遵循了5項基本原則,包括堅持維護國家安全、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堅持依法治港、堅決反對外來干涉、還有切實保障香港居民的合法權益。
第三點體會是,全面落實國安決定,構建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國安決定做出後,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授權,制訂了香港國安法並公布實施,中央有關部門和香港特區落實決定的要求,及時設立相關機構並履行職責。香港特區政府和司法機關查辦、檢控和審理了一批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社會各界開展了形式多樣的維護國家安全的宣傳教育活動。他提到,在香港構建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尚在起步階段,國安決定的不少內容,還沒有形成制度性安排,香港國安法的許多條款,還有待具體實施,社會上對國家安全形勢和在香港面臨的風險,也存在不少模糊認識。
張勇說,維護國家安全是中央事權,在一個國家內,國家安全的標準是統一的。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必須服務於、服從於整體國家安全的需要和要求,這是由中央與地方的憲制關係所決定的,也是由國家安全的極端重要性和複雜性決定的。他表示,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在理念上、範圍上和方式上都要與時俱進,適應新時期維護國家安全的實際情況,全面熟知和深刻領會國安決定和香港國安法的要求和規定,確保全面落地有效實施。
張勇表示,欲安其家,必先安於國。維護國家安全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法律制度體系只是一個方面,要切實提升社會各界的國家安全意識,使得維護國家安全的觀念深入人心,努力形成有利於法律實施的社會氛圍和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