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改革公務員制度 設有效賞罰機制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立法會通過改革公務員制度 設有效賞罰機制

立法會通過有關改革公務員制度,提升政府效能的議案。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十分認同公務員管理制度需要與時並進,設立有效的賞罰制度,推動公務員精益求精,貢獻國家。

聶德權說,過去兩年政府都推動若干措施改善公務員制度,包括去年完成政府僱員宣誓或簽聲明的要求、將《香港國安法》加入《基本法》測試的考核範圍、設立公務員學院加強培訓、試行計劃開放合適的首長級公務員職位,作公開及內部招聘等。

聶德權重申,公務員的晉升是依據客觀標準,透過公平的程序挑選並擢升最合適和最優秀的人員,從來不是「排櫈仔」。當局亦會研究如何完善公務員評核報告的設計及使用,以達致根據工作績效作評核的目的。

他又表示,對個別涉嫌違法違紀的公務員,當局一定會按機制嚴肅處理。在17/18年至21/22年5個財政年度,共有1124名公務員因干犯嚴重不當行為,或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而被懲處,當中155人被免職,單在21/22財政年度,已有51名公務員被免職。

聶德權說,不要誤以為公務員是「鐵飯碗」,會嚴肅處理違法違紀個案,即使沒有違法違紀,如公務員持續表現欠佳或其他原因,令政府對其執行公職失去信心,政府亦可根據相關條例要求有關公務員退休,終止聘用,在去年共有70宗,都是涉及拒絕簽署聲明的個案。

他又強調,政府會加強對公務員的加獎及培訓工作,希望公務員能有更大空間發揮所長,與時並進、以民為本、服務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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