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舉能稱資深大律師制度對本港意義重大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張舉能稱資深大律師制度對本港意義重大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指出,資深大律師制度對維護香港法治和司法公義有着重大意義。資深大律師亦要在維護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方面擔負重要角色,加入資深大律師的行列,意味着處於獨特地位,率領和支持大律師在關乎法治、司法獨立和其他影響香港法律制度的事情上挺身發言。

張舉能出席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上致辭表示,在普通法下的資深大律師制度源遠流長,本港實行一國兩制下,對維護法治和司法公義有重大意義。他表示,作為大律師界的領袖,資深大律師有責任在辦案時秉行公義,以及承擔訓練和裁培後輩的工作,亦要在維護法治和司法獨立方面,擔負重要角色,在相關範疇和其他影響法律制度的事情上挺身發言,為業界樹立榜樣,是讓司法制度穩妥運作的根基。

張舉能又指,香港法制下資深大律師制度的另一重深刻意義,是這個制度一向期望資深大律師界的賢才,會投身司法機構擔任高層司法人員。而能夠晉身資深大律師之列,是在法律學識和訟辯才能,以至個人操守、誠信和獨立性等重要品格素質方面,皆備受肯定。這些特質與法官應有的素養品德一脈相通。

今年有17人申請為資深大律師,當中5名申請人獲得任命,分別為溫狄芹、馬嘉駿、唐思佩、李頌然及鍾偉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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