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姐寇鴻萍蓄意逃稅罪成 判囚9個月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前港姐寇鴻萍蓄意逃稅罪成 判囚9個月

已從事保險業的前港姐寇鴻萍,被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罪名成立,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9個月,被告申請保釋被拒。

暫委裁判官曾慶東判刑時批評被告解釋不盡不實,將責任推卸到溝通誤會、稅務代表或女兒身上。雖然被告在被裁定罪成後承認自己有疏忽,又認同不應將財政事項假手於人,但悔意來得太遲。

60歲的被告寇鴻萍,被控在2009至2017年間,5次提交報稅表時,虛報與父親連續全年同住,藉此少交部分稅款;又曾在2010至2012年間,在公司損益帳目上,虛報辦公室助理支出每年近29萬元;另外又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上,虛報有2名公司職員支取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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