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学生理大外图抢犯 认暴动罪判入教导所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男学生理大外图抢犯 认暴动罪判入教导所

一名男学生在2019年11月反修例示威期间,在理工大学外企图抢犯被捕,他早前承认一项暴动罪,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教导所。

法官郑念慈判刑时指,案情非常严重,从案发片段可见,示威者不断冲击警方,又用杀伤力大的汽油弹,将现场变为火海,期间有警员受伤,现场犹如战场,原则上判刑应不低于5年,但考虑到被告年轻,求情信中有家人及师长支持,因此判刑时不但要考虑阻吓及惩罚,亦要考虑少年罪犯更生,最终判被告入教导所。

20岁的被告李家梁,承认在案发日,在理大及漆咸道南与畅运道一带,与其他人参与暴动。被告因涉及另一宗非法集结的案件,早前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入劳教中心,有关的判刑将由今日的判刑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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