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掟砖至70岁男工死亡案 两被告暴动罪成判监5年半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上水掟砖至70岁男工死亡案 两被告暴动罪成判监5年半

一名70岁男清洁工,2019年11月在北区大会堂冲突中被砖头掟中,伤重不治,冲突中另外亦有一名63岁男子左眼受伤,涉案两名青年早前被裁定暴动罪成,早上在高等法院被判监5年半。

高等法院法官杜丽冰索取背景报告书后指,各种证据、图片以及影片显示,两名被告有参与掟砖,但考虑到被告年龄以及背景,以监禁6年为量刑起点,指两名被告案发时十分年轻,而且在还押期间深感懊悔,彻底反省,并已经向伤者以及死者家属致歉。

法官又接纳报告书中指,被告缺乏适当的引导,因此未能知道行为所引致的严重后果的说法,将此予以扣减半年刑期,两人判处5年半监禁。法官解释判刑时表示,虽然各种证据显示两名被告没有长期策划及参与事件,亦没有蓄意对公众地方造成破坏,亦尊重陪审团对两名被告误杀和有意图伤人罪罪名不成立的判决,但并不能因此减去事件造成的悲剧以及伤害,又表示不能接受两名被告将前人辛苦用血、汗、泪建立的城市破坏。

法官又感谢警方用数以千计小时的时间,深入调查事件,指他们是“亚洲最佳”甚至为“全球最佳”纪律部队。她亦感谢在事件中,将砖头搬回行人路上的市民,指他们即使被黑衣人吓到,仍然勇敢以及无私地继续搬运,使马路回复秩序,称他们为“无名英雄”。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今日再求情指,暴动案件中,即使最严重的刑罚也只有5年,在本案中,两名被告均没有带例如自制汽油弹等危险物品,因此希望可以予以轻判。刘子龙的代表律师早前求情亦指,案发时被告只有16岁,被告父亲每日都有到法庭支持被告。另一被告陈彦廷代表律师求情时亦指,被告长期有惊恐症,又递上被告亲自撰写的求情信。

19岁被告刘子龙及18岁被告陈彦廷,原被控谋杀、有意图伤人及暴动3项罪名,法官在控方举证完毕后,认为证据不足,控方改控误杀罪。陪审团经退庭商议后,裁定两名被告误杀和有意图伤人罪不成立,而暴动罪则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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