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獲准以110萬現金及人事擔保外出 禁離港每周報到三次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何俊仁獲准以110萬現金及人事擔保外出 禁離港每周報到三次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扣留15個月後,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何俊仁於保釋期間不得發表任何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及接觸聯絡外國官員和議員。

關柙逾15個月的何俊仁在高院原訟庭就支聯會案申請保釋獲批。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要求他遵守多項保釋條件,不得直接或間接發放、轉載任何可能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論或行為,不得直接或間接聯絡外國官員、議員。

何俊仁准以70萬元現金及40萬人事擔保外出,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遵守宵禁令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三次。

何俊仁於完成其他案件服刑後,提出保釋申請,他在去年五月起,先後因為多宗非法集結案被判監,在懲教院所期間,再被警方落案起訴違反國安法。

案件涉及由他擔任副主席的支聯會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時任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同樣被控告及還柙。鄒幸彤的初級偵訊排期下月2日舉行,其餘被告下月14日提堂處理交付高等法院審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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