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强烈不满联合国官员对“光城者”案件批评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特区强烈不满联合国官员对“光城者”案件批评

特区政府强烈不满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公署发言人,对组织“光城者”5名未满21岁成员违反《港区国安法》,被判入教导所后发表的言论。政府发言人指,由于案件的法律程序尚未完成,评论案件细节并不恰当。

发言人强调,《港区国安法》第四条订明,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而第五条明确订明就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采取执法行动时,必须坚持法治原则。终审法院已指出这两条条文对于《港区国安法》的整体诠释至为重要。

事实上,制定《港区国安法》是为了让香港居民重新享因反修例示威“黑暴”期间不能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有关立法确实达到预定效果,迅速及有效地恢复稳定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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