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反對黎智英聘外籍大狀向終院提上訴申請 終院下周一頒書面判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高等法院早前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黎智英抗辯,律政司反對申請,在高院及上訴庭先後敗訴後,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早上處理上訴許可申請,三名終院法官審議後,押後至下周一頒布書面判詞。
聆訊由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和霍兆剛處理。律政司由前律政司長、資深大律師袁國強代表。Tim Owen(下圖中)早上亦有到法庭旁聽。
袁國強指,港區國安法條文和立法背景特殊,質疑海外大律師能否能夠提供專家意見。他又指,每個國家以不同因素衡量國家利益,包括會否被誤會和被視為威脅等,因此應該由了解中國國家安全情況的人,作為處理國安法案件的大律師。
律政司一方指出,如果終審法院批准上訴許可,希望聆訊會訂在12月1日前盡快處理,因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等罪,案件將在12月1日開審,否則建議黎智英案押後近一星期開審。終審法院表示,不希望改變刑事案件的開審日期,如終審法院拒批上訴許可,有關判詞則主要為學術討論。
終院常任法官李義指,袁國強多次指出國安法的獨特性,但國安法仍要在香港法律框架下運作,袁國強同意,但指考慮到國安法案件的重要性,若由不熟悉情況的大律師處理,將會非常危險。
黎智英一方代表律師陳詞,指律政司只集中一國兩制中的「一國」,但「兩制」正正容許海外大律師在本港法庭審訊提供協助。代表律師又不同意,若海外大律師並非中國國安方面專家,就不適合處理案件,指大律師即使不是工程師或醫生,仍然會處理涉及相關問題的案件。又指案件涉及自論自由和國家安全的關係,認為Tim Owen無可置疑有相關經驗,能夠協助法庭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