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反对黎智英聘外籍大状上诉申请 遭终院驳回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律政司反对黎智英聘外籍大状上诉申请 遭终院驳回

律政司反对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在被控《港区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的案件中,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代表抗辩,终审法院拒绝律政司的上诉申请。 终院判词指,律政司向终院申请上诉许可时,引用与原审非常不同的新观点,认为涉及国家安全案件,除特殊情形外,应一律禁止海外大律师的专案认许。

终院基于新论点涉及对另一方的公平问题,和法院是否有能力妥善处理的原则,裁定律政司提出未经阐明及未有证据支持的争议,并称之与国家安全有关。终院无须讨论新观点是否有充分理据据,律政司长未能确立给予上诉许可的基础,因此驳回申请。

终审法院重申,本港法院根据国安法,定当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凡经妥善提出,及充分探讨涉及国家安全的争议,法庭必定履行责任,作出恰当裁决。

政研会9人代表下午到终审法院外抗议,要求人大常委会释法,禁止包括法官在内的非中国籍司法人员,参与国安法审讯,指截至昨日有6877名市民,参与网上联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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