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提出精簡發展程序 令生地變熟地由6年減至4年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發展局提出精簡發展程序 令生地變熟地由6年減至4年

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精簡發展程序的條例草案,估計落實多項措施後,一般項目由「生地」變成可建屋「熟地」的時間,將由最少6年減至4年,新發展區等大規模項目,則由13年減至7年。 草案提出多項措施,建議在城規制度下,省卻在公眾申述後再接收對申述的意見及邀請進一步申述的程序,並會要求申述人親身出席公聽會,列明城規會有權就出席者的發言時間設限。

目前,任何人都可以向城規會提交修訂圖則申請,城規會之後亦會接收意見,草案建議省卻相關程序,以免與日後城規會在接納申請後的修訂圖則過程中,進行的公眾諮詢重覆。

草案亦會列明,政府可在法定規劃程序進行期間,同步處理收地的反對意見,令當局可以緊隨城規程序完成後,向行政會議呈交收地建議尋求批准,批准收地後亦可隨即開始收地和發放安置補償,毋須等待工程獲批撥款,預料可以將收地及清地程序提早約年半完成。

政府亦毋須再等待完成準備分區計劃大綱圖,就可將建議的填海計劃展開刊憲、處理反對意見等法定程序,預料可讓填海工程提前最少9個月開展。

另外,草案建議引入新的權力,使發展局長可把新界鄉郊地區正面對發展壓力及環境破壞風險的高生態價值地區,指定為「受規管地區」, 讓規劃監督可以就地區內的違例發展採取執管及檢控行動,保護相關地區免受破壞。

草案亦會改善不同法例不一致或不清晰的安排,並精簡其他雜項程序,更有效運用公共資源。草案將於明日刊憲,下周三交立法會首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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