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释法合宪合情 促使法律更完善
黎智英涉嫌违反国安法,被控多条罪名,却获法院批准其越洋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为其抗辩。此事闹得沸沸扬扬,不少人均认为法庭这项判决偏离立法原意,或会造成国安漏洞,故李家超特首早前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以求厘清没有本地执业资格的律师是否能参与国安案件——特首身为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此乃理所当然之举。
据悉,今天(十二月二十七日)至三十日将举行人大常委会会议,有机会加插议程,就港区国安法相关内容释法。笔者对此深表支持,相信此举能厘清相关条文,为香港司法实践提供最权威的指引,从而平息争议,让港区国安法更完善,得以准确贯彻落实。
过往至今,一直有论者妖魔化人大释法,声称会损害法治,惟《国安法》明确规定,条文的解释权属人大常委会,而众所周知,回归后人大常委会已多次根据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就基本法内容释法,从而有效协助香港平息法律纷争。由此可见,人大释法是我们法制重要而无可取代的组成部分,具有定海神针作用,让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习近平主席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完善特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就此我们必需摆正心态,认清并支持人大常委会和特区法院发挥各自角色,共同促进法律细节于实施中持续完善。就著《国安法》争议,由于其落实时间尚短,大众尚未充分了解,人大释法无疑能一锤定音,确保《国安法》忠实执行,防范国安危机——这亦彰显中央政府对特区的主权及宪制责任,是一国两制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