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宪法权利厘清争议 释法助全面理解国安法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行使宪法权利厘清争议 释法助全面理解国安法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上月向中央提请释法,希望厘清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起,一连四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早前指有机会在今次会议讨论释法的问题。笔者支持人大常委会尽早讨论有关问题,协助港人全面准确理解香港国安法。

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早前获法院批准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为其辩护。特首李家超于上月28日宣布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作出解释,厘清根据立法原意和目的,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安案件的工作。

特首李家超在刚结束的北京述职行程返港后会见传媒,被问到有关释法的进展时表示,他正热切期待中央的决定,亦相信很快会有决定。

香港国安法属于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而制定的全国性法律,在执行、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地方,并不奇怪。事实上,不少社会人士早前已就相关的案件,表达了他们与法庭判决不一样的观点。笔者认为,既然有争议的地方,最适当的方法,就是由制订这条法律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有关争议解释其立法原意。

笔者完全支持特首要求释法的决定,亦希望人大常委会尽早就有关争议进行解释,让港人可以更全面准确理解香港国安法。另外,特首提出释法提请以来,有意见认为有关问题可通过香港的行政措施或本地法律上去解决。笔者同意,如果透过本地可以解决相关争议,是可以考虑的做法,问题是目前的争议是牵涉到立法原意的问题,亦与维护国家安全有关,提请中央,建议人大常委释法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事实上,人大常委会释法在内地属于宪法权力的一部份,香港回归至今,人大常委会亦曾进行了多次与香港有关的释法,这完全是符合宪法、基本法的相关规定,亦是符合“一国两制”的原则,是无可置疑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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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仲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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