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感谢人大释法 称确立原则完善维护国家安全制度
行政长官李家超昨晚指出,人大常委会今次释法明确相关条文的法律含义,确立原则,确保特区各个机关更准确执行职责,完善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和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意义,释法体现法治原则。
他指,香港国安委会积极履行职责,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角势,规划有关工作,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政策;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政府会评估风险,积极考虑《法律执业者条例》有关专案认许修订工作,强化国家安全的工作,又指会履行基本法23条的宪制责任,尽早完成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本地立法,按国安法实施的新形势新要求,完善本地相关法律。
李家超指出,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是针对有关国家安全的案件,涉及范围好窄,香港大部份案件都不涉及国家安全,相信有效落实《港区国安法》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会减少,强调特区政府无任欢迎海外律师来港处理其他案件。
李家超又指,是否就国家安全的案件发出证明书,由特首决定,当作出决定时会充分考虑掌握的事实及资料,从而判断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及国家秘密,这个权力在《港区国安法》条文内已清晰列明,今次释法没有增加特首权力。
至于国安委作出的决定,释法亦清楚说明是有法律效力,但国安委作出任何决定时,都会充分考虑基本法,《港区国安法》及本地法律所涵盖的范围,决定必然符合法律原则,又强调国安委没有释法权。 李家超强调,行政长官发出证明书,只是处理案件是否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为或证据是否属国家机密,并无权判定案件,因此并无凌驾法官。
李家超表示,自从《港区国安法》颁令后,本港危害国安的行为受到控制,社会回复平稳安全,市民可作日常社交活动,他形容,本港对国安法的实践达到预期的成绩。
他又指,当实践国安法时出现新问题,社会可能会有不同意见,故此全国人大常委的解释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人大常委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属解释法律的最高权威,可以一锤定音,社会不必再作任何争议,而且释法在指定范围针对性处理原则,而非处理个案,厘清了特区履行维护国安的法律责任及义务。
李家超强调,释法有重大意义,充分体现人大常委会的释法权及香港法院的独立审判权与终审权,各自履行职责的法律原则,非常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