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基与行会成员欢迎人大释法 谭惠珠称无影响本港司法独立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昨日审议通过关于《港区国安法》第14条及第47条的解释,是香港回归以来第6次释法。政务司长陈国基在社交网站贴文,指欢迎及支持释法,认为会令国安法相关条文含义和立法原意更清晰,使特区各机关更准确理解和履行法例,健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维护宪制秩序。
陈国基重申,要确保一国两制在港实践行稳致远,就要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亦发表声明支持释法。行会议员认同释法有充分的必要性、合法性,有利于完善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行会议员坚决支持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和特区政府全力落实释法内容涉及的跟进工作,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行政会议召集人叶刘淑仪在一个电视节目表示,今次释法确认国安委的权威及权力,清楚说明国安委可以在法律上,执行有约束力的判断和决定权,强化现有机制和高度自治。被问到释法是否扩大国安委权力,叶刘淑仪回应说,相关权力一直存在。她又说,不评论律政司今次处理黎智英案是否有“漏招”,但指政府日后处理类似申请时,一定要以国安为首要考虑。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今次释法没有影响司法独立,人大常委会无向本港法庭作任何批评。她重申,释法厘清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权责,有关国家安全的政策、法律和推动的权力属于国安委。
谭惠珠认为,今次释法与以往不同,是强化本身已经授予香港的权力,又指国安法不会针对某人能否执业,重申针对维护国家安全问题是行政决定,不是司法权,相信不影响法庭的独立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