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婉婷对电影主角之一困扰致歉 如不获同意《给十九岁的我》应不再上映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张婉婷对电影主角之一困扰致歉 如不获同意《给十九岁的我》应不再上映

近日引发争议,由导演张婉婷执导,纪录英华女学校6名女生成长的纪录片《给十九岁的我》,发行商高先电影在社交平台宣布,纪录片将在今日起暂停公映。高先电影表示,已购票的市民,即日起至本月19日可以退票。

张婉婷在一个电台节目向不愿公映的片中主角阿聆道歉,承认在沟通上做得不足。她表示事先知道阿聆只接受电影包场或在电影节放映,不希望公开播放,但在过去一段时间优先场期间,观众对电影及一众角色反应正面,因此认为公映不会有负面影响。

张婉婷考虑参演学生2011年曾签署可以公映的同意书,之后的放映活动阿聆的家人亦有到场,因此当时认为她已解开心结,在她无签署第二份同意书下仍然放映。张婉婷表示,会再尝试与阿聆沟通,如果她仍不愿意,电影就不会再上映。她又向不知会在片中出镜的港队自行车选手李慧诗致歉,解释当时向她访问,是有得到自行车总会人士同意。

影片内其中一名被拍摄的女生,日前在报章撰文,指一直以为纪录片只供学校或向校友播放,作筹款用途,反对公开放映及参加电影节,看过首映后情绪受困扰要向心理医生求助。另一名女生亦抗拒电影公映,但最终选择妥协。另外,主角之一包括女生马燕茹,她曾是香港自行车队成员,片中并有张婉婷访问“牛下女车神”李慧诗的片段。李慧诗在社交网站发文指,她是“被通知”成为电影一部分,气在心头,质疑张婉婷未得她同意,不尊重当事人。

导演张婉婷表示,她身为导演责无旁贷,要对当中误解或做得不好之处负责任,并向影片团队、工作人员、学生等道歉。她又指对有主角撰写长文表达不满感到惊讶,现在重要是与各方面和解,认为事件中可能有理解落差,有需要坐下再讨论。

张婉婷承认,公映前并没有取得其中一人签署第二份同意书,又指有关女生在10年前已经签署同意书,当中包括同意在戏院公映,其后根据女生的行为,判断对方同意公映。

《给十九岁的我》上月获第29届香港电影评论学会最佳电影大奖。被问到有否虑退奖,张婉婷说没有考虑这个问题,亦没有想会否继续参与其他电影节。

教育局表示,得悉事件后即时联络校方了解。校方已启动危机处理程序跟进事件,并会支援受事件影响的师生。教育局指,一直透过不同渠道,例如《学校行政手册》,提醒学校在处理学生个人资料时,必须确保收集资料的目的和方式、资料的使用、资料的保安及查阅、以及披露资料等方面,均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教育局会与校方保持联系,跟进事件发展。

英华女学校前校长李石玉如向校友发信致歉,指自己作为纪录片计划的发起人,面对挑战和争议责无旁贷。她表示,片中每一个生命她都十分重视,包括她所珍爱的学生,为了当初的意念而引起学生和学校种种困难,她深感抱歉。李石玉如又指,现在是英华一个极艰难的时期,呼吁以爱心、信心、盼望和包容承载挑战,让各方好好沟通,从而合适处理。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