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电视电台将须每周播半小时国安法等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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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纳通讯事务管理局就3间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以及两间声音广播持牌机构,进行牌照中期检讨后提出的建议。
当中提到,免费电视牌照的持牌机构须在“时事节目”类别每周播放额外至少30分钟关于国民教育、国民身份认同和正确认识《香港国安法》的节目;每周播放“青年人节目”的时数须增加一倍,另外取消指定播放节目须“完全属香港本地制作”的规定。
至于声音广播牌照,除了需要按现时规定每周播放90分钟时事节目外,持牌机构需每周在一个或多个频道播放至少30分钟有关国民教育、国民身份认同及正确认识《香港国安法》的时事节目。
通讯局在进行中期检讨期间广泛咨询公众,认为持牌机构提供的服务大致符合公众期望,公众亦支持放宽若干规定。当局已评核各持牌机构就遵守相关法例、牌照条件及业务守则等表现的纪录,认为各持牌机构在牌照首6年大致能遵守各项监管规定。
5间持牌机构分别为电视广播有限公司、香港电视娱乐有限公司、奇妙电视有限公司、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以及新城广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