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漢豪稱風險高窗戶如不涉公用地方未必須全屋苑驗窗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甯漢豪稱風險高窗戶如不涉公用地方未必須全屋苑驗窗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報告針對強制驗窗計劃的章節召開聆訊,報告發現計劃自2012年6月底推出以來,截至去年有約2.6萬份通知未獲遵從,當中43%法定通知逾期3年至11.6年仍未處理。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聆訊中表示,法例設計沒有要求屋宇署署長對所有樓齡達10年以上的單位發出驗窗通知,而是以風險為本原則選取,當局去年2月已向立法會匯報改善選取驗窗樓宇的評分準則,並已落實,包括納入更多三無大廈以及參考更多數據,市區重建局的樓宇狀況數據庫等。

甯漢豪認同完善揀選制度過程要持續進行, 屋宇署應該就近年墮窗事故統計數字進行分析,有助更精準揀選樓宇發出通知。對於獲發通知而未遵辦的個案,她亦同意署方跟進工作有改善空間,會考慮精簡流程、善用科技、加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檢控工作。

但甯漢豪又表示,現時屋宇署有兩套機制,揀選目標樓宇發出強制驗窗通知書。議員龍漢標表示,按照機制,同一屋苑如果有個別座數或單位風險評分高,整個屋苑都會被要求強制驗窗,是否符合成本效益。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回應,當風險較高的窗戶涉及公用地方,難以由一幢樓宇的業主負責,而是需要由法團合力處理,但她認同如果涉事窗戶不屬於公用地方,就未必值得要求全個屋苑驗窗,希望屋宇署考慮調整做法。

議員黃俊碩指出,根據機制,大廈如果在5至10年內曾獲發強制驗窗通知書,即使在過去一年曾發生墮窗事故,署方都不會再要求強制驗窗。甯漢豪認同,做法值得檢討,如果相關強制驗窗令已逾時,署方應該將涉事樓宇再次納入名單。

議員簡慧敏認為,過去7年錄得400多宗墮窗事故,情況不理想,署方應該負責。甯漢豪說,同意要減少墮窗意外,但業主責任亦很重要,因此已進行相關法例檢討,形容要幾條腿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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