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守則》已完成草擬 梁君彥:最重處分為暫停議員職務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立法會議員守則》已完成草擬 梁君彥:最重處分為暫停議員職務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已完成草擬《立法會議員守則》,訂明對議員操守及工作表現的要求,最嚴重的處分包括暫停職務。梁君彥表示,守則訂明議員必須時刻注意個人言行及保持個人誠信,行事要以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為依歸,議員必須在每年度完結後兩個月內,完成工作報告讓市民查閱以增加透明度。守則會按議員不當行為的嚴重程度,釐定處分機制並優化議員利益申報機制等,對議員處分包括書面警告、書面警告及當面訓誡或由立法會通過議案訓誡、譴責或暫停議員職務,暫停職務期間將無權收取議員酬金和津貼。

梁君彥又提到,將會優化委員會運作,進一步提高議會效率。包括會將現時的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職能擴大,會改稱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委員會會按程序處理針對議員不當行為的實名投訴,經立法會授權監察委員會及其調查小組,可行使《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傳召權力去調查投訴,優化委員會的運作方面,議事規則委員會同意容許非事務委員會的委員,可以加入在事務委員會下成立的政策小組委員會,亦要規定委員會的職務訪問,要有過半數委員參加才可以成行等等。

梁君彥表示,要落實以上有關完善立法會議員履職的制度和優化委員會的運作,需要修訂《議事規則》和《內務守則》,並由政府提出法案修訂《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有關守則及相關文件已於今早向全體議員發出,明日的內務委員會上考慮,如建議獲內會及立法會會議通過,相關守則將會在下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當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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