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成立平台公司開發新田科技城 需訂立績效指標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政府擬成立平台公司開發新田科技城 需訂立績效指標

政府考慮成立「平台公司」,與市場共同開發新田科技城,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常任秘書長蔡傑銘解釋,政府曾考量不同方式,但初步認為成立專屬或平台公司模式較為合適,因為第一層的公司可能是政府全資擁有,好處是政府可以主導最重要政策方向,亦有足夠靈活性建立第二層公司,類似科學園、數碼港及河套香港園區的模式。

蔡傑銘在電台節目說,政府不希望用傳統模式,只做「包租公」,建樓後把地方租給別人。至於第二層的子公司,可以是小型的合資公司,照顧不同行業甚至是龍頭企業的需要,例如土地或共用公共資源。

蔡傑銘同意,這些公司要訂立績效指標KPI,強調公司既要有靈活性,同時要符合主導原則。至於何時成立子公司,他說言之尚早,目前先訂立框架,期望給予市場很清晰的訊號,政府會全速發展新田科技城,亦要全速發展創新科技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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