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接管及調查羅馮律師事務所 三個月內第二間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律師會接管及調查羅馮律師事務所 三個月內第二間

香港律師會接管羅馮律師事務所,是三個月內律師會接管的第二間律師事務所。香港律師會表示,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理事會行使權力,對羅馮律師事務所進行調查,檢取若干檔案及文件,經審閱後,理事會於本周二的會議上信納,初步證據顯示,有理由懷疑該律師行的律師及或僱員涉及不誠實行為,及或該律師行未有遵從《律師帳目規則》(第159F章)。

事務所位於旺角的辦公室無營業,門口貼上律師會的通告,指已聘任羅拔臣律師事務所為介入中介人。律師會指,審閱檔案和文件後,有理由懷疑羅馮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或僱員涉及不誠實行為,已將調查過程中發現涉嫌的刑事罪行轉介警方調查。

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在一個電視台節目上指出,可能採取進一步行動。湯文龍說:「我們調查發現過程中有證據顯示,我們才會採取接管行動,當我們有證據顯示,做完(調查)後若是嚴重,我們就會將他轉介去獨立審裁庭,由他們決定去審。如果他們最終決定屬實,他有機會最嚴重去到除牌。」

香港律師會理事會決議根據條例行使權力,介入該律師行業務,以保障公眾及律師行的客戶利益。律師會已將調查發現涉嫌的刑事罪行,轉介警方進一步調查。

律師會秘書處表示,已委任羅拔臣律師事務所為介入中介人,介入行動已昨日展開。律師會將繼續對該律師行的律師及或僱員進行專業操守調查。如有必要,會將個案轉交律師紀律審裁團的審裁組召集人以進行紀律法律程序。根據條例第13A(1)條,律師會可發表由獨立的律師紀律審裁組所作出的裁斷及命令的撮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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