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嚴懲賣港者 鐵證撕破是非人 文:洪頂超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法網嚴懲賣港者 鐵證撕破是非人 文:洪頂超

近日,黃之鋒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一案,高等法院依法嚴肅判決。部分西方勢力隨即發難,污衊本港將「政治表達刑事化」、抹黑國安法打壓異見,甚至質疑判刑過重。俗語有云:「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正如保安局鄧炳強局長強調,這些發起惡意攻擊的外部勢力,正正是當年黃之鋒等人企圖勾結、乞憐和靠攏的幕後靠山,是企圖顛覆本港秩序的邪惡勢力。如今又扮演正義護旗手大放厥詞,目的昭然若揭。

必須明確的是,黃之鋒所作所為,絕非什麼「遊說」或「自由表達」。他已在法庭公開承認,曾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乞求對中央及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敵對行動。這種主動充當外力代理人、肆無忌憚禍港賣港的行為,嚴重威脅國家安全,是全世界任何法治社會都不寬貸的。特區執法部門嚴格依據證據執法,絕無半點政治考量。

外力妄言國安法收窄自由,純屬無稽之談。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文保障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然而,世上從沒有凌駕一切的絕對自由。正如道路駕駛交通規則,絕非為了限制出行自由,而是唯有各方遵守規則,所有人才能安全且有效行使出行自由;言論自由亦復如是。回想2019年黑暴猖獗期間,暴力與私刑充斥街頭,反對黑暴、支持執法的市民動輒遭恐嚇、起底甚至毆打,連基本發言的權利都被強行剝奪,根本無法有效行使言論自由。事實證明,極端與暴力只會吞噬自由。正義的審判依法懲治極少數危害國安的人士,正是為了維護廣大市民的自由空間。

至於西方無端指責刑罰與程序,更暴露其對法治的無知。黃之鋒此前因「35+」案服刑,該案涉及破壞特區憲制秩序的顛覆犯罪;而本案則是針對其勾結外力乞求制裁的國安犯罪。這好比一個人既犯下「搶劫罪」又犯下「縱火罪」,兩案案情及性質截然不同,屬於獨立個案,分案審理與量刑完全合理合法。黃之鋒在國安法出台後仍無意悔改,法庭考量其罪行重大,依法給予具阻嚇力的刑期,完全體現了「罰當其罪」的法治精神。

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法庭的鐵面判決徹底打破了違法者的幻想——以為披著「國際倡議」外衣,即可破壞國安。外部勢力的指手畫腳只會更加暴露他們的陰險圖謀,而任何甘當外國代理人、妄圖禍害香港的人,終將難逃法律嚴懲。

洪頂超
福建省政協第十三屆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
香港福建社團聯會副主席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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