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押犯收押所內策劃罪案 四人早前認罪判囚餘下一人承認洗黑錢罪
廉政公署早前揭發荔枝角收押所,有還押犯串謀同黨策劃兩宗自編自導的罪案,從而讓另外兩名還押候訊犯人,以向警方提供罪案線報為由,向法庭申請減刑。廉署阻截該兩宗管有非法槍械、炸藥或毒品罪案發生,並起訴5人。其中4人已認罪判囚,餘下一名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洗黑錢」。
其中一名27歲被告,早前否認一項「洗黑錢」罪,被告今日承認控罪。暫委法官李志豪將案件押後至明日聽取求情,批准被告繼續保釋。
同案4名被告早前共承認4項罪名,分別被判囚1年至3年零6個星期。包括一名案發時為荔枝角收押所還押犯;其女朋友以及兩名同黨。
廉署說,案件源於其中一名被告於2021至22年,還押荔枝角收押所期間,認識另外兩名還押犯,提出策劃兩宗自編自導罪案,讓兩名還押犯向警方提供線報破案,再向法院申請減刑,兩名還押犯的家人共向被告支付150萬元報酬。其中兩名被告負責統籌整項計劃並安排代罪羔羊被警方拘捕。另外兩名被告就處理其中一名還押犯家人支付的部分報酬,涉款約32萬元,以協助籌備其中一宗罪案。廉署介入阻截該兩宗自編自導的罪案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