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李卓人及鄒幸彤煽動顛覆政權罪成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法庭裁定,否認控罪的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全部罪名成立。而何俊仁則在開審前認罪,法庭將於下周五早上10時聽取各被告求情。
裁決指,憲法所確立的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的領導地位,是國家的根本制度,各民主黨派是「參加」由中共領導的愛國統一戰線,並不存在西方式政黨輪替的可能性。因此,破壞中共領導地位,等同破壞國家根本制度。
裁決指,支聯會五大綱領中的「結束一黨專政」,當中的「結束」,明顯並非是指「自然結束」,而是帶有「推翻」和「破壞」的意思。支聯會是針對中共,要結束它的領導地位。

裁決又指,各被告一直以來都對中共及中央政府懷有敵意,並且堅持抗爭、絕不妥協的路線。國安法實施之後,各被告均相信和明白「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會抵觸憲法,並非真誠地相信他們的言行沒有違反國安法,他們只是拒絕臨崖勒馬,一意孤行地將「支聯會」的抗爭立場堅守到底。
裁決指,被告蓄意將30多年前的六四事件,與當時的反修例事件相提並論,挑起受眾對中國共產黨的敵意,侵蝕及破壞公眾對中共的信心,批評李卓人及鄒幸彤,不單把自己「豁出去」,也是在鼓勵其他香港人堅持抗爭。
裁決又指,縱使「支聯會」一直沒有採用或鼓吹暴力,但李卓人及鄒幸彤試圖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使他人對中共失去信任,已作出了推翻及破壞國家根本制度的行為,但控方未有足夠證據證明各被告意圖推翻中央政權機構。

裁決指,控罪期間何俊仁、李卓人及鄒幸彤均是支聯會的「主導意志」,法庭將根據「歸責原則」視三人意圖為支聯會的意圖,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裁決又指,不接受被告所指,他們只是合法地行使其言論和表達自由,強調各被告並非因為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控罪亦不涉及民主、六四事件等議題;而國安法實施前的言行並不是控罪的主體,只能被視為背景考慮。
李卓人妻子鄧燕娥在裁決後表示裁決結果不公平,認為沒有任何證據指明李卓人使用非法手段煽動他人,令人失望及憤怒。鄒幸彤母親則表示,「希望環境更健康,甚麼顏色的花草也可以綻放」。
歐盟與美國等亦派代表到庭旁聽。開庭前,法庭外有過百名公眾人士排隊入庭旁聽,不少人數日前已開始排隊,帶備摺凳、紙皮等,並戴上口罩。法院外有大批傳媒,包括外媒守候,警方亦部署大批警員在場戒備,並在附近巡邏及設置路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