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點名批評宏業及鴻毅管理人員是罪魁禍首 須為火災負責
政府公開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報告內容。委員會調查結果指出,工程總承建商「宏業」及負責管理人員,即侯華建及何建業、工程顧問「鴻毅」及負責管理人員即黃俠然,以及註册檢驗人員吳躍是罪魁禍首,須為造成這場火災和嚴重傷亡負責,他們應受到委員會最嚴厲批評。
報告指出,宏業及鴻毅充分知悉所涉及的火災風險,施工期間他們無視宏福苑居民一再提出的所有投訴及安全隱患,行為並非純粹疏漏或疏忽。他們採用不合規格的建築物料和不安全的建築工序,須為火災當日的消防裝置失效負責。他們的行徑反映他們唯利是圖,完全罔顧宏福苑全體居民的生命安全。
委員會同時指出,其他私營機構須對這場災難負上不同程度的責任。其中,「盈利豐棚業有限公司」知悉並參與把非阻燃棚網更換成阻燃棚網,以圖在規管部門實地巡查時蒙混過關,而使用非阻燃棚網為居民帶來危險。至於宏業聘用為充當掛名的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中華發展」,多次向消防處提交關閉通知書,以求在文件上符合規定。
另外,委員會點名時任物管公司「置邦興業」,容許並非註册消防裝置承辦商職員,關閉全部8幢樓宇火警警報系統的電源,導致當日並無火警提醒居民發生火警,釀成慘劇。報告指出「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即置邦委聘的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在處理屬嚴重問題的消防安全隱患事宜方面表現消極被動,應被批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