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拒保釋申請 涉詐騙黎智英抵荔枝角收押所過鐵窗生涯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同意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黎智英保釋申請遭拒,需要即時還押監房。
黎智英下午被送抵荔枝角收押所,只見他雙手戴上手銬,神容憔悴,以緩慢步伐行入收押所,由於案件已定於明年4月中再審理,預料黎智英即使再就保釋問題提出上訴,他仍需要展開一段時間的鐵窗生涯,隨時要在收押所內度過聖誕、新曆及農曆新年。而同案中的另外兩名被告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和行政總監黃偉強,就分別獲准以20萬和1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候審,期間不准離開香港,以及定期到警署報到,黃偉強需要交出特區護照和英國護照。

今早到庭聽審的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離開法院時指,會準備就黎智英被拒保釋提出上訴,認為欺詐罪行較輕微,法院不應不准許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