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澤銘連任律師會會長 稱國安法裁定無罪可上訴合理
香港律師會理事會完成改選,會長陳澤銘及三名副會長連任。陳澤銘提到今屆改選的七名理事中,有五人是新當選,並在沒有競爭下入選。他指以往的競爭較激烈,參與人數多於空缺,認為情況或與社會氣氛有關。
陳澤銘說:「我個人覺得與香港整體氣氛有關,過去數年香港事實上是比較對立的,香港律師會以至香港所有的律師,都是香港社會的反映,我們的會員有不同意見,其實是很正常的。」
談及政府計劃修訂《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在原訟法庭3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審理國安案件作無罪裁決出錯時,允許律政司提出上訴,陳澤銘認為修例合理,如果法庭判決錯誤,控辯雙方都應該有權上訴。
至於大律師公會關注國安法的保釋標準高,擔心沿用標準處理上訴期間的保釋申請會對被告不公,陳澤銘表示,律師會一直關注有被告在判刑前被長期關押的情況,呼籲法庭盡快解決相關案件,尤其非暴力的案件。
陳澤銘又指,23條立法是基本法的憲制責任,但亦要保障人權,相信政府正致力從中取得平衡。至於律師會早前收到警方國安處就「612人道支援基金」作出的投訴,陳澤銘表示,已按照一貫程序展開調查,暫時不便透露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