鯨魚本港水域受傷致死 謝展寰認工作可以做得更好 江玉歡稱政府有主導權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鯨魚本港水域受傷致死 謝展寰認工作可以做得更好 江玉歡稱政府有主導權

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昨日到西貢萬宜水庫,了解鯨魚屍體解剖工作。他在電台節目指,解剖已初步完成,要待化驗鯨魚內臟器官,研究鯨魚何時缺氧,或新傷口是否致命原因,幾星期後有結果。

謝展寰否認政府在今次事件中介入得太遲,指漁護署得知有鯨魚進入本港水域,已聯絡海洋公園,研究跟進工作,不過由於以往沒有一套標準做法,專家有不同意見,當局在相關方面的經驗和知識,亦需要加強,政府在事件中有多方面都可做得更好。

謝展寰指,當局有呼籲市民不應出海觀鯨,但效果並不好,之後已經派出船隻巡邏。他指日後會加強公眾教育,希望市民避免觀鯨,以免造成滋擾或傷害,並會制定應對預案,毋需再等專家商討,亦會檢討法例,加大漁護署權力。他舉例指有意見認為應為鯨魚設禁船區,但需走立法程序,至少要幾個月,會研究如何改善相關流程,及協助漁護署執法。

不過謝展寰又指,由於鯨魚會保持活動,要劃出禁船區保護鯨魚或有困難,會考慮在鯨魚出沒區域,禁止某類活動船隻,或賦權漁護署驅趕船隻。目前政府對觀豚活動已有守則,謝展寰說觀看鯨魚和海豚的守則原理差不多,但要求會有不同,會考慮加強守則,但強調毋須將所有守則變成法例。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認為,今次政府觀察時間太長,錯過保護鯨魚的黃金時間,又指雖然要尊重專家意見,但政府在應對上應有主導地位,不應一直等到專家得出結論。

江玉歡指目前法例禁止故意干擾野生動物,但罪行難以界定和證明,希望政府盡快修例堵塞漏洞,包括設立觀鯨守則,並列為有法律效力的規例,限制船隻和鯨魚的距離、有關區域內船的數量和速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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