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播「榮光」是維護香港國安法的表現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禁播「榮光」是維護香港國安法的表現

高等法院日前拒絕應律政司申請批出用作禁止《榮光》廣泛傳播的禁制令。筆者認為判決是完全忽視讓此曲傳播對香港國安法的嚴重影響。筆者支持律政司提出上訴,並採取必要的手段,禁止此曲繼續大肆傳播。

申請禁制《願榮光歸香港》這首曲,最大理由是2019年反黑暴以來,此曲一度在香港廣泛傳播,當時部分極端反動和煽暴的平台,甚至以「香港國歌」去形容此曲,情況相當惡劣,因此,律政司申請禁止令完全是合情理合法的做法。

今次高院的判決,存在相當問題,完全忽視了讓此曲繼續大肆傳播,會對香港國安法實施造成嚴重影響,亦是對特區政府切實履行及維護國安法的挑戰。

我們必須清楚理解,履行及維護好香港國安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更是落實「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保證,我們不能再讓任何「獨」的土壤再出現,妨礙香港的健康發展,畢竟,2019年黑暴事件及其影響,香港人至今仍然歷歷在目,因此,行政、立法機關有權採取一切必要手段來禁止此曲傳播。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的法院對於如何有效履行香港國安法的法定責任,似乎未有普遍的共識,從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的法院總會有些令人側目的判決,希望有關方面能夠檢討及糾正相關的問題。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香港立法會議員  
陳仲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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