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男子機場離境大堂穿「光時」字句衣服管有旗幟 被控煽動罪明年1月再提堂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26歲男子機場離境大堂穿「光時」字句衣服管有旗幟 被控煽動罪明年1月再提堂

一名26歲男子,涉嫌在機場穿上有煽動字句衣服,並管有同類旗幟和衣物,和一張屬於他人的身份證,他被控煽動罪、管有煽動刊物罪及管有他人身份證罪,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全案押後至明年1月再提堂。據悉被告上衣有「光時」字眼。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落案起訴一名26歲男子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一項「管有煽動刊物」罪及一項「管有他人身份證」罪。被告諸啟邦(26歲)報稱無業,被控於今年11月27日在香港穿著一件印有陳述的上衣,和公開展示該等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消息指,被告於案發日在香港國際機場登機閘口編號205或其附近,無合法辯解而管有煽動刊物,即3幅印有陳述的旗幟和一件上衣,具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政府。被告亦被控同日同地管有屬於女子廖小麗的身分證。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調查被告的手機和社交媒體帳戶,考慮會否涉及其他控罪。據媒體報道指,被告涉穿上有「光時」和「港獨」字眼的上衣,另被搜出行李有光時旗幟。

警方經調查後,拘捕該名男子,涉嫌「管有他人身份證」及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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