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淑佩料收回濫用公屋單位數目 今年將會較多
房屋署向首批公屋租戶派發表格,申報是否在本港擁有住宅物業,今日是交表的截止限期。房屋局常任秘書長兼房屋署署長羅淑佩呼籲,仍未交回表格的租戶今日內遞交,又說如果不交表或蓄意拒絶申報,最嚴重可被即時終止租約。
羅淑佩在電台節目說,如果租戶有證據證明未能在限期前交表,例如不適要留在醫院,或被公司派駐到外地公幹等,署方會人性化酌情處理,但強調必須要有證據支持有關說法。她說,除了把申報表送到租戶信箱外,今個星期亦已再發信提醒有關租戶。
羅淑佩指出,署方近年不斷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去年收回約2200個單位,今個財政年度、由今年4月至11月,已成功追回約2000宗個案,有信心今年收回單位數目一定多過去年。
另外,她說,在收到的舉報中,有公屋租戶在內地有物業,署方向內地有關部門查證後,發現有關租戶不單有內地物業,更有商舖收租,這些都屬於租戶的資產,署方已向其發出遷出通知書,而租戶亦已提出上訴。
羅淑佩又指,正認真考慮是否以金錢等實質獎勵,鼓勵舉報濫用公屋的個案,指透過舉報取得有用資料,對收回濫用公屋單位有很大幫助。她指去年有180戶公屋單位是透過舉報,再作追查之下收回, 當中有人「大義滅親」,舉報公屋戶親友持有物業,將單位當成貨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