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從犯證人陳沛敏稱黎影響編採決定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黎智英案 從犯證人陳沛敏稱黎影響編採決定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進行第23日審訊。第二名從犯證人、《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繼續接受控方盤問。

陳沛敏表示,2017年10月在黎智英介紹下認識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對方會向她傳送由組織發布的新聞稿,包括羅傑斯當年入境香港被拒一事,《蘋果》亦有報道。陳沛敏形容,《香港監察》是一個對中國比較批判的組織。

控方指出,黎智英曾於2019年3月4日吩咐陳沛敏,要做大時任美國駐港總領事於當年2月27日發表演說,評論香港經濟一事。陳沛敏指,《蘋果》早在總領事發表演說翌日,已在實體報紙A2刊登全版報道,但由於黎智英沒有留意到,所以再吩咐要做大,於是她回覆指「明天見報會繼續」。

法官李運騰追問陳沛敏,當時這件事已經是舊聞,為何不直接拒絕黎智英的要求。陳沛敏則指,既然老闆如此重視這則新聞,就要發掘有甚麼可以跟進報道,不會直接向他說不,又同意黎智英對新聞的看法,會影響她的編採決定。

控方在中午前繼續問到《蘋果》實體版報紙的運作,包括不同開會流程。陳沛敏提到,她自2016年因確診癌症第三期休假7個月後,由於身體轉差及擔心癌症復發,由總編輯轉任壓力較輕的副社長職位,亦毋須晚間工作,她一般會在晚上8時離開公司,而她放工後,包括審核出版前的內容、版面等工作,則會由副手、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接手,期間他們會利用WhatsApp溝通。

陳沛敏在作供期間多次提到「可能」的字眼,李運騰提醒她要小心用字,指只需要講出她的認知,不需要猜測。正被還押的陳沛敏,身穿與上星期同樣的衣著,並佩戴白色口罩,早上在3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出庭。陳沛敏的丈夫、《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繼續有到庭旁聽,坐在公眾席的第一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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