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陳沛敏稱黎冀藉英文新聞打開國際線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黎智英案 陳沛敏稱黎冀藉英文新聞打開國際線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進行第29日審訊,繼續由《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

控方就黎智英推出《蘋果》英文版新聞的事宜提問,指根據WhatsApp紀錄,英譯新聞的提議是由馮晞乾提出。陳沛敏指,馮晞乾是《蘋果日報》的一位專欄作家,他曾在專欄文章中指出,當時香港的英文主流報章只剩下《南華早報》,認為《蘋果》可以推出英文新聞,打破只得一間英文報紙的壟斷。

控方其後展示馮晞乾於2020年5月10日的專欄文章,標題為「不撐蘋果的100萬人」,文章提及,蘋果救亡的前提是必須循兩方面「增值」,包括「八卦式公義」及「國際文宣線」。控方問「國際文宣線」是否《蘋果》引入英文新聞的目的,陳沛敏同意是方向之一,旨在吸引國際關注香港的情況,又指黎智英曾在群組中提及,如果國際社會中有很多《蘋果》英文版的讀者,一旦蘋果受到打壓,國際社會都會支持,又認為如果有美國政治人物訂閱就最好,對蘋果會起到保護作用。

黎智英就在文章刊登的同日,設立與高層的「English News」群組,控方展示由前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及前總編輯羅偉光在群組中發送的訊息,兩人都曾經先後提及「國際線」的字眼,包括指英文版的最終目標是打國際線,又提議邀請一些「打國際線」的學生手足寫英文評論,陳沛敏確認黎智英是想透過英文版「打國際線」,不過她憶述在5月10日之前,黎智英亦曾在類似飯盒會的場合上提過,正考慮推出英文新聞的概念,當時亦有其他人在場,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

陳沛敏又補充指,黎智英認為毋須將英文新聞加入實體報紙,據她理解,是因為實體報紙只會在香港發行,較難讓外國讀者看到,因此紙媒在英文新聞的參與程度並不大;但她知悉黎智英經常會向張劍虹表達,英文版應該有哪些內容,負責英文版的同事就會依照張劍虹的指示,從實體報紙中挑選新聞進行翻譯。陳沛敏又指,她曾經提議在翻譯以外,可請人直接撰寫關於香港問題的英文評論,認為報紙的受眾主要是香港讀者,不可能遷就英文版讀者的口味。

控方在庭上展示蘋果於2020年5月刊登的一篇報道,標題為《羅傑斯:最可怕的母親節》。陳沛敏指,黎智英當時將一篇由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撰寫、回應香港示威衝突情況的文章發送給她,她於是轉交政治組記者寫成報道,在實體報紙刊登。

法官李運騰關注,若只考慮文章的新聞價值,是否值得刊登。陳沛敏指,要視乎版位,如果有更重要的新聞,就未必會刊登。李運騰再追問,文章由黎智英轉發,會否對她的處理方式造成影響。陳沛敏表示,羅傑斯不時都會就香港問題發表意見,如果文章不是由黎智英轉發,她未必會放大報道,或者只會將相關內容加到其他報道的結尾。她又形容,黎智英當時顯得很緊張,要求盡快回覆,於是決定以這種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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