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毅指23条立法草案 多项罪行已收窄范围
正在北京出席两会会议的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宪法学讲座教授陈弘毅指出,23条立法的具体草案条文,较原来咨询文件所写的有所改变,收窄了一些相关罪行的范围,亦回应了社会人士提出的关注。
陈弘毅解释,“境外干预罪”的条文,比原本咨询文件的建议更加详细和清晰,收窄了原本建议境外干预罪的范围,认为大家都能够接受现时的条文;而国家秘密有关犯罪的规定,除了引进“公共利益”作为辩护外,对于“非法持有”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定义,较咨询文件提出的建议,均有所收窄,相信是回应了社会人士的关注 。
至于有关煽动罪,陈弘毅指,“煽动罪”并非新的罪行,自1930年代以来,香港都有煽动罪的规定,而近年亦有约30宗煽动罪检控案,累积了不少判例,相信市民可以从这些判例中,看到哪些情况会构成煽动罪,从而避免触犯这些罪行。
23条立法的草案亦提出容许警方申请拘留国安相关案件被捕人的覊押期限,陈弘毅指,比起外国的类似的法律条文,政府草案建议的程序并非特别严厉,亦受到法院的监管,在权力行使的时候,需要向法院申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