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從犯證人李宇軒首作供談「全球登報計劃」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黎智英案 從犯證人李宇軒首作供談「全球登報計劃」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進行第44日審訊。控方開始傳召第4名從犯證人、12港人之一的李宇軒出庭作供。正被還押的李宇軒,早上由囚車押解到西九龍法院。他身穿深藍色外套及灰色恤衫,佩戴黑框眼鏡,在3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出庭。

李宇軒在控方主問下表示,他於2019年6月透過社交軟件Telegram,認識同案被告陳梓華,當時陳梓華是以「T」自稱。他憶述當年6月下旬,二十國集團在日本召開「G20峰會」,他與陳梓華在內的一群香港市民,在開會前夕,於Telegram上討論發起「全球登報計劃」。

李宇軒指,當時香港曾發生幾次引人注目的示威場面,因此他發起眾籌,希望盡量在最多的國際報紙上刊登廣告,將香港的民主運動帶到國際舞台,以爭取國際關注及支持。

李宇軒指,當時透過眾籌計劃,一共籌得約700萬元,但由於轉帳需時,廣告要趕在G20會議召開前刊登,需要有人先墊支廣告費,他當時用盡自己的300萬積蓄仍不夠支付,陳梓華當時就私訊他,提出可以安排人幫手墊支。

李宇軒提到,他當時並不知道對方實際找何人協助,但在陳梓華轉交給他的已匯款通知書上,看到是由「LAIS Hotel Property Limited」及「Dico」兩間公司付款。根據控方案情,這兩間都是黎智英名下的公司。

控方關注陳梓華提出可找人墊支廣告費時,有否提及會如何處理。李宇軒憶述,當時陳梓華問他需要墊支的金額,之後指問過一些「uncle」,稱可以動用500萬元,如有需要可聯絡他。控方追問「uncle」實際是指甚麼人,李宇軒指陳梓華當時沒有說明,但據他理解,「uncle」並不一定有血緣關係,可能泛指一些男士。

控方於庭上展示,於李宇軒家中搜出的登報計劃收支列表,顯示眾籌收入為673萬元,支出則包括約596萬元的登報費,以及約6萬元的網上廣告費。李宇軒確認,曾向13個國家的17間傳媒機構支付廣告費。審訊仍然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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