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學生認盜用藝人資料取消器官捐贈 判囚8星期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一名大學生認盜用藝人資料取消器官捐贈 判囚8星期

一名大學生被控在去年盜用藝人曹永廉資料,取消器官捐贈登記,他早前承認「刑事毁壞」一台屬於衛生署的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系統的電腦,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8星期,獲准以2萬元保釋等候上訴,其間要交出旅遊證件。

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涉及毁壞衛生署的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雖然衛生署其後因警方展開調查而沒有接受申請,但被告行為仍然有損公眾利益,最終受害的是患有嚴重疾病,需要等候器官捐贈的病人。

現年20歲被告王子誠,現時在香港大學修讀社會科學學士,辯方求情時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品學兼優,犯案是因少不更事及貪玩,令「一失足成千古恨」,強調被告行為並非針對個人,亦並非針對政府及有所不滿。辯方又指,被告在還押期間喪失14天自由,期間不能進行學系考試,影響出國交流機會,而被告會因定罪接受大學校方紀律聆訊,可能影響畢業及升學機會。

辯方又呈上被告還押期間向法庭寫的一封信,顯示他深感懊悔,希望法庭考慮案件只屬單一事件,不會有重犯風險,不判以即時監禁,指被告已受到「小懲」,不需再接受「大誡」。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時指,捐贈名冊是器官捐贈重要一環,不容因被告貪玩或希望表達想法而破壞,認為案件性質非常嚴重,不會因貪玩而減低案件的嚴重性,沒有緩刑基礎,決定判處12星期監禁,考慮被告認罪而扣減三份一刑期,最終判處8星期監禁。

案情指,自2022年12月起,本港開始探討跨境器官移植互助機制,有人慫恿他人取消器官捐贈登記;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衞生署共收到5千多宗取消器官捐贈申請,當中有約2900宗為無效申請,包括從沒登記捐贈器官、或身份未能核實。其後取消器官捐贈的申請升至2.8萬宗,當中約七成半為無效申請。

被告王子誠去年5月,在家中登入「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的網站,曾嘗試輸入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個人資料,其後再輸入藝人「曹永廉」的姓名、身分證號碼、地址和聯絡電話,申請取消登記器官捐贈。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從「起底網」取得曹永廉資料,因貪玩好奇為對方取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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