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稱不能接受公務員為反對國安法進行公投
全國人大常委會即將制定港區國安法。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指出,基本法保障市民有言論及罷工等自由,但這自由不是沒有限制,他強調不能接受有公務員工會發動或參與反對「港區國安法」的罷工公投,重申政府會按照公務員守則的既有程序跟進。
聶德權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說,市民就「港區國安法」表達意見及關注是完全沒有問題,但如果藉著表達關注,「骨子裡」徹頭徹尾是反對制定「港區國安法」,則與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及地位背道而馳。
聶德權重申「港區國安法」立法是中央的事權,香港特區的公務員有憲制責任支持、配合及落實有關工作,如果公務員「擺明」反對「港區國安法」而進行公投,是不能接受,亦違反公務員守則。
聶德權又說,回歸後香港已經納入國家的治理體系,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的公務員制度與內地不同,但在處理與內地有密切關係的事務時,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同時亦是國家的公務員,執行職務時要考慮兩重身分。
被問到如果公務員的雙重身分出現矛盾衝突時,應該以香港還是內地為先。聶德權說,公務員當然需要考慮香港的利益,並按照香港法律辦事。他又說,過去幾年,當發生涉及內地的事務時,香港社會往往會出現很多爭議,甚至激烈衝突,部分人強調「本土」意識,但同時抗拒內地,就會出現好大問題,未來的公務員需要加強國家意識的培訓。
聶德權指出,公務員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是一貫的責任,政府會研究實施公務員宣誓所達到的目的、範圍及執行細節等,局方下月會到立法會交代進度報告,推行有關政策時一定會諮詢公務員、公務員團體及社會人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