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稱國安法儆惡懲奸 難理解被「武器化」講法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她難以理解近日有人提出,要慎防政府將《港區國安法》「武器化」的說法,形容說法令她驚訝。
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港區國安法》是相當有正氣的法例,用來保護國家及香港市民安全、懲罰犯罪的人、儆惡懲奸,是法治的武器。她又認為,過去一年,被「武器化」的是金融體系和社交媒體,分別被人用作制裁和起底武器。
林鄭月娥重申,國家安全是任何地方的頭等大事,如果國家不安全,市民生活會受很大影響,強調要嚴格執行國安法,而國際人權公約所保障的多種權利和自由,亦非無限制。
曾任運輸及房屋局長的教大公共行政學研究講座教授張炳良,日前出席一個座談會時指,大部份國家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問題是執法機構應用或執行時,會否被「武器化」。 他又指,政府一直未有多談甚麼實際行為是違反《港區國安法》,於是令社會有揣測,例如國安法庭如何處理案件、政府檢控政策如何,公眾都不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