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政府有大條道理解僱試用期未達要求公務員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林鄭月娥:政府有大條道理解僱試用期未達要求公務員

公務員事務局日前向各政府部門主管發信,表明若有正處於試用期的公務員,因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並遭檢控,都應立即解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指,政府有「大條道理」不錄用相關公務員。

林鄭月娥指出,一直對公務員的行為和操守有很高要求,形容政府作為僱主,要在試用期觀察公務員各方面是否達到要求,舉例若公務員的行為,甚至在個人網站上的言論,令政府對他產生負面的看法,政府是有大條道理不錄用,並不是未審先判,而是僱傭之間的事。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