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保就業計劃推出 加入條款重罰裁員僱主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第二期保就業計劃推出 加入條款重罰裁員僱主

政府公布第二期「保就業」計劃細節,申請資格、獲批資助僱主須遵守的承諾,以及工資補貼的計算方法不變, 另外計劃守則會加入新增條款,再次申領工資補貼的僱主,若在第一期補貼期內,裁員數目的幅度龐大,又未能證明有意聘請僱員取代被裁減的員工,或未能提供合理解釋等,政府有權拒絕有關僱主第二期的申請,或要求僱主在指定期內退回全數或部分已發放的第二期補貼,以提高對大幅裁員僱主的阻嚇性。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明,會為大型物管公司及兩間大型超市,加入額外條件,大型物管公司若接受第二期的工資補貼,要承諾向業主或法團,回饋至少八成工資補貼金額;超市在領取補貼期間,要為顧客及非政府機構提供更多折扣優惠或購物現金券。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解釋,聽到社會上不少聲音,有個別行業在疫情下受影響不大,甚至有得益,是否不應得到補貼,但若要逐一檢視申請僱主的營運情況,整個過程相當費時。他指,這兩個行業明顯在疫情下影響不大,因此政府決定施加額外條件。羅致光指,兩間超市在首輪計劃各獲批超過1億元,當局會確保相關優惠令人滿意,才會批出補貼。

羅致光又表示,在第二輪計劃下,僱主亦可為年滿65歲的僱員申請補貼,只要有強積金戶口,不論戶口有否款項,都可以有按月5000元工資補貼,所有獲發補貼須全數用於支付僱員工資。羅致光指,當局屆時會特別審視僱主是否將全數補貼給僱員。

馮程淑儀指,政府會重罰裁員僱主。

政府總結第一輪保就業計劃,一共批出439億元,超出原先立法會批出,用作兩期的撥款的一半。羅致光表示,目前難以估算第二期保就業計劃的反應,如果防疫抗疫基金的應急錢,仍不足以支付補貼,會再向立法會申請額外撥款。羅致光又指,第一輪計劃,一共有超過16.8萬個申請獲批,佔整體申請88%,不獲批的1.83萬個申請,主要是因為無在今年4月之前開設強積金戶口,或者計算出來的補貼額是零,亦有公司因重複申請,或者無法提供完整及正確的資料,甚至已經結業,因而不獲批。

創新辦總監馮程淑儀就指,部份公司的「承諾受薪僱員數目」是0,是因為這些公司在今年3月時無僱員。第一期計劃中有367名這種僱主,代理人會針對他們進行調查,目前已到過20間公司進行實地考察,有九成幾都已經在補貼期聘請一兩個人,認為他們可以滿足計劃的目的,代理人未來兩個星期會再考察多75間公司,如果發現有公司未有再請人,就將會在第一期計劃完結時對他們施加罰,取回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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