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4生女藏汽油弹原料案判感化 上诉庭指原审法官犯错下月再提讯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中4生女藏汽油弹原料案判感化 上诉庭指原审法官犯错下月再提讯

律政司就一名中4女学生藏有汽油弹原料的案件判刑过轻,向上诉庭提出刑期复核,认为应考虑判拘禁式刑罚。上诉庭法官认为案情严重,指原审判刑前,犯下错误,只索取感化报告,并无索取教导所等一系列报告,排除判处拘留式刑罚选择,法官决定为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将案件押后至下月13日再提讯。

16岁女被告去年9月底,在天水围一间学校外张贴文宣时,遭警方截查,警员在她身上搜获一个内含乙醇的玻璃樽、一樽消毒药水、一罐白电油、一些白色粉末、一些锡纸以及毛巾等物品,怀疑属汽油弹原料。被告早前承认一项管有适合并拟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在屯门法院少年庭被判12个月感化令。





You may also like...